儿童安全椅新规定 民众混淆
卑诗省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新法令昨天起实施,对一些在国庆假日开车出游的人造成困扰,引起混淆。
新法例规定,体重达40磅但身高不足4尺9寸或年龄未达9岁的小童,须使用「加高安全座椅」(booster seat);一岁或以上而体重20至40磅的幼儿须使用「儿童座椅」(child seat);不足一岁及体重不足20磅的幼儿须使用「婴儿座椅」(infant seat)。违规者会收到109元罚单。
引起问题的是,车上有上述幼儿的所有驾驶人,都必须使用指定的安全座椅,不管幼儿与驾驶人的关系如何(譬如是否其子女)。此外,即使用临时租用的汽车、外省前来的汽车,以及载客厢型车,都一律要遵守规定。
由于适逢国庆日,外省前来的汽车,租车出游者,或载乘与自己无亲子关系之儿童的汽车,都比平日多,这些驾驶人可能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新法令,得悉其事后都感到愕然。
经常带著子女从亚省前来卑省金伯利镇度假的柯雷门斯太太表示,她和一些经常前来的朋友,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新法令。